关于确认第二批“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”的通知
陕中企规发〔2012〕174号
来源 一、已确定的“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”,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,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,深入企业研究问题,了解企业服务需求,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,积极承担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,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二、示范平台单位应自觉接受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管理,每年应分别于上半年底和年底前向省局报送示范平台工作报告。
三、省局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,每三年复核一次,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,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。
附件:第二批“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”名单
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
2012年12月7日
附件:
第二批“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”名单
1、陕西省建筑材料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
2、陕西华州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
3、安康市汉滨区得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
4、陕西省渔业协会
5、延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
6、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
7、咸阳企业商务管理技术学校
8、西安承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9、吴堡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
10、陕西昊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11、陕西彼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12、西安谷禾田品牌设计有限公司
13、陕西省企业质量管理中心
14、商洛市高德中小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15、陕西省创业促进会
16、延川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
17、延安市宝塔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
18、靖边县民营企业联合会
19、陕西省企业诚信协会
20、汉中植物研究所
21、咸阳市民营企业协会
22、西安易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3、渭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
24、陕西智巢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5、榆林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
26、凤翔县好貌技工培训学校
27、咸阳市融资担保协会
28、大荔联盛物流有限公司
29、西安芯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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